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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中国地质大学(武汉)教育研究院 2023年接收推免生复试和录取工作方案

    作者: 时间:2022-09-20 浏览次数:

       

    根据《中国地质大学(武汉)2023年接收推免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》(中地大研发〔2022〕49号)文件精神,为做好我院2023年接收推免生复试和录取工作,特制订本方案。

    一、指导思想

   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,紧紧围绕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, 牢固树立质量意识,积极服务国家发展需求,以提高质量为核心,坚持“以德为先、德智体全面衡量、择优选拔”的原则,着力加强科学选拔,深入推进信息公开,不断加强监督管理,切实严明招生纪律,保证推免生复试和录取工作科学公正、规范透明。

    二、接收推免生学科专业及计划

    专业代码

    专业名称

    接收推免类型

    推免计划数

    040100

    教育学

    硕士生

    10

    040200

    心理学

    硕士生

    7

    120403

    教育经济与管理

    硕士生

    7

    三、申请条件

    1.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,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品德良好,遵纪守法,身心健康。

    2.具有推荐免试资格高校的应届本科毕业生,并获得所在院校推荐免试资格,推荐手续完备,材料齐全。

    3.本科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,诚实守信,学风端正,无任何考试作弊、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及其他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。

    四、接收程序

    1.预报名。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申请考生,于2022年925前在我校推免生预报名系统申请。

    2、提交申请材料。申请考生请于9月25日前提交个人简历pdf和支撑材料pdf文件,邮件主题为“姓名-申请专业名称”,申请材料提交至邮箱:yjs18@cug.edu.cn。

    1)个人简历(pdf文档,文件名为“个人简历-姓名-申请专业名称”)。内容包括个人基本信息、学习经历、工作经历、科研经历,大学成绩绩点或排名,如有挂科必须注明,获奖、科研成果等情况。控制在1-2个页面;

    2)支撑材料(pdf文档,文件名为“支撑材料-姓名-申请专业名称”)。包括:①二代居民身份证、学生证原件扫描件;②历年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(盖推荐院校教务部门公章)扫描件;③其他各种能力证明材料(如大学英语四、六级考试成绩单、获奖证书、学术论文、出版物或原创性工作成果等)扫描件。

    3.材料审查评议。我院对申请考生的材料进行审查、评议,确定复试名单。9月26前,分批向申请考生发出复试通知。

    4.复试。同意参加复试的申请考生须按要求按时参加复试。

    5.完成复试录取手续。全国推免生网报开通当天,申请考生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(以下简称研招网)的“推免服务系统”完善个人信息、填报专业志愿;我院向报考考生发送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。申请考生收到我院待录取通知后须在规定时间(一个小时内)内登录“推免服务系统”操作接受待录取通知,否则我院可取消其待录取资格。接受待录取通知的申请考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列入正式录取名单,不再参加统考。

    6.对于未参加推免预报名或复试、直接在研招网“推免服务系统”报考我院推免生的考生,我院将多批次采取网络远程面试或现场面试进行复试。申请考生须及时接收复试通知和待录取通知,完成“推免服务系统”操作全过程。

    五、复试

    1.复试对象

    本校、外校预报名的所有申请考生。校园开放日面试合格的申请考生无须参加本次复试。

    2.资格审核

    我院依据材料严格核对考生的申请信息,按接收条件严格审查申请考生的申请资格。

    3.复试形式

    我院采取网络远程面试及现场面试相结合的 方式进行复试。

    4.复试时间

    9月27日,具体时间另行通知。

    5.复试内容

    (1)综合素质面试(满分80)

    全面考核学生对本学科(专业)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,利用所学理论发现、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,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,创新精神、创新能力及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等综合素质。

    (2)外语听说(满分20)

    考察学生外语听说能力。

    六、录取

    1.复试成绩

    复试成绩结果按百分制评分,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。复试成绩=综合素质面试成绩+外语听说成绩

    2.录取规则

    根据招生专业目录公布的推免计划,按照申请考生复试成绩排序确定拟录取名单。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,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取资格。

    3.学费和奖助学金

    推免硕士生第一年全部享受硕士生一等学业奖学金,以后每年根据学习成绩、科研表现情况动态评定。

    七、信息公开

    拟录取名单在我院官网公示10个工作日。

    八、监督与申诉渠道

    研究生院招生管理办公室:电话:027-67885153,邮箱:yzb@cug.edu.cn

    九、其他事项

    1.申请考生必须保证所提交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,一旦发现申请考生提交的信息不真实或不准确,我院将不予录取或取消录取资格。

    2.我校确定接收的推免生,在入学报到时未获得本科毕业证书者,学校将取消其录取资格。

    十、联系方式

    通讯地址:湖北省武汉市洪山区鲁磨路388号中国地质大学(武汉)教育研究院招生办公室,邮政编码:430074  

    联系人:张老师  

    联系电话:027-67885094

    邮箱:yjs18@cug.edu.cn



    中国地质大学(武汉)教育研究院

    2022年9月20日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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